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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6-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非法生产活动,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市住建局决定开展2016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暨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许昌县、襄城县、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城区部分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5613—25日。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检查

 1. 各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情况,各责任主体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职责的情况,施工现场实物安全防护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方案落实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检测及使用养护情况。

2.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3. 建筑施工现场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施工项目部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监理项目部的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经理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的履职情况。

(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检查

六个100%落实情况,围墙、塔吊、移动雾炮等洒水降尘设施安装情况,1万平方米以上扬尘点远程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三)工程质量检查

 依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施工单位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及隐患;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落实情况;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四)市场行为检查

主要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资质挂靠、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无证或超资质承接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管理情况,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依法查处情况等。

 四、检查安排

(一)听取情况汇报。检查考核组到达县(市)后,由组长向受检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检查考核的有关要求,并安排检查行程。听取受检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

(二)抽查受检工程。检查考核组从各地上报的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确定3项受检工程项目,根据人员分工开展项目检查。

(三)反馈检查结果。检查考核组检查后,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将督促各地下发相关执法文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跟踪整改落实。全市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后,市住建局将各组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全市第二季度考核通报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化自查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隐患,严厉处罚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标准,廉洁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检查标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跟踪挂牌督办,对落实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接受检查企业的宴请及礼物,各检查组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对违反纪律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沟通,及时联系。各地接到通知后立即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各地联络员要及时与市住建局检查考核组取得联系,协调做好检查考核组行程安排等工作。

联系人:孔凡杰  2166008、彭保华  4391669

附件:人员安排及任务分配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67

 

 

 

附件

人员安排及任务分配

第一检查组

  长:包海东

  员:孔凡杰、潘凯、常国彬、陈学民、孙志强、许胜利

检查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县、襄城县。

第二检查组

  长:吴峰

  员:张晖、尹海林、赵强、岳少飞、郭君、王帆、王志强

检查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州市。

第三检查组

  长:安留功

  员:彭保华、王晓红、赵秀盟、吴东、周稻村、黄得科

检查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东城区、鄢陵县、长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