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墙〔2016〕2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关于对禹州市盛世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批准试生产的通知
禹州市墙改办:
根据《许昌市整顿规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许整墙纪〔2015〕02号)精神,同意禹州市盛世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粉煤灰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试生产,试生产期限一个月,在试生产期间,要严格按照《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新型墙材企业试生产监管的通知》(许建〔2010〕383号)文件精神执行。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