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发〔2015〕207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许昌恒众建材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
资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经我局2015年城建业务工作审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核准通过许昌恒众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现予公布。
特此通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