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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对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备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1-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墙〔201540

 

关于对河南兴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产品备案的通知

 

各县(市)墙改办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企业于20151210日持产品《确认书》进行备案,各项相关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已经河南省建科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合格,可在我市建筑工程中使用。

该企业产品——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确认书》编号为AB10004150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确认书》编号为AK10039150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型),《确认书》编号为AK100441501。销售时必须带有产品《确认书》、该备案文件及近期检验报告。此次备案有效期至201612月。

特此通知。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