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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比暨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12-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建发〔2015〕176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比暨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业管理规范化工作,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充分发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示范效应,加快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现就我市2015年度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比、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参评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已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服务周到。

(三)遵守职业道德,不弄虚作假,不违反承诺,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近二年内,至少有一个管理项目获得市优以上称号。

(五)2015年,无经主管部门确认的重大投诉、群访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在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考核评比中无不合格现象。

二、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参评条件

(一)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

(二)申报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预评预验总分85分以上。

(三)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未发生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有效投诉,物业管理项目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

三、考评验收程序

(一)对申报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达标考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征询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意见等综合评分的方法进行。

(二)申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填写《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达标申报表》,于2015年12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预评预验。预评预验合格后,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考评验收。

四、申报书面材料

(一)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达标申报表一式3份(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xcszj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企业基本情况自述。

(三)住宅小区(大厦)基本情况。

(四)住宅小区(大厦)的管理机构情况。

(五)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取得的成绩。

五、考评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完成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申报及预评预验工作。

(二)12月20日至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考评验收。

特此通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