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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11-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