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明电〔2014〕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村镇(城中村)在建农民自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档,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全面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本地区村镇(城中村)村民房屋排查情况、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贾昊,电话:2169098。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