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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墙〔2014〕74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对许昌市银成新型砖厂等三家企业进行整改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10-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根据市住建局的统一安排,对许昌市2014年新型墙材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经检验发现许昌市银成新型砖厂和许昌县国展新型砖厂生产的混凝土多孔砖、许昌县金鑫源制砖厂生产的混凝土实心砖不合格,特作如下通知:

    一、自接到文件之日起,你单位立即收回许昌市银成新型砖厂、许昌县金鑫源制砖厂、许昌县国展新型砖厂三家企业相应的《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二、通知开发、施工、质量监督等相关单位,该企业在整改期间的产品,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产品已在工程中使用的,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

    三、企业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销毁不合格产品,积极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两级墙改(建设)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并检验其产品,产品合格后退回《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恢复正常生产销售;如检验仍不合格,将吊销《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落实情况于1027日前报市墙改办。

联系电话:4368887

 

附件:该企业的质检报告

 

   

                                 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