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工地高处作业电动吊篮(下称吊篮)的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建筑吊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8日至10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1.吊篮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情况;
2.使用单位与安装、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装要求、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的管理责任情况。
3.作业人员是否有违规操作情况;
4.吊篮检验检测及日常维修保养情况;
5. 吊篮悬挑机构上的配重数量和固定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钢丝绳是否处于悬垂状态,安全锁是否在有效标志期内使用,保险绳是否牢固固定在建筑物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等。
三、责任分工
许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检查中心区建筑工地在用电动吊篮;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检查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在用电动吊篮。
四、工作要求
(一)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地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单位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盯住不放,确保彻底整改。
(三)凡在此次检查中,自检不认真,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视情节处以责令停止使用、停工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