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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4〕153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许昌市2014年建设安全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9-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许昌市2014年建设安全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915

 

 

许昌市2014年建设安全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建设安全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按照812全国“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41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豫建〔201468号)和《许昌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许市安〔20148号)有关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处罚、教育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确保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主要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和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包括:

1. 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租赁、检验检测等单位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3.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5. 基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6.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系统;

7.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8. 各类脚手架的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9. 施工现场外电防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10. 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安全整治

主要对城镇行政规划区内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城市地下燃气管网开展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包括:

1. 油气管道的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建设手续是否齐全;

2. 油气管道是否与供排水、燃气、热力等其他市政公用管线有交叉;

3. 是否有情况不明或改变线路但风险不明的燃气管线;

4. 燃气管线有关监测报警系统是否完备有效;

5. 燃气管线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

滴漏现象;

6. 燃气管线是否被违法占压,燃气设施是否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7. 管线日常维护检修工作是否到位;

8. 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完善,应急处置是否有序、有效。

9. 是否存在无证违法经营燃气,非法倒灌、销售液化气的行为;

10. 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49月上旬前)

1.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2.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摸清辖区或行业领域企业数量、重点企业分布情况,并建档备查。

3.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4.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实现全覆盖,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立即自行整改,并向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二)集中打击整治、重点检查督导阶段(20149月至11月底)

1.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暗访暗查,暗访暗查比例不低于20%,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查全覆盖,督查组每月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行动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于91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

(二)密切配合,广泛宣传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重点内容与分工开展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所属行业(领域)检查督查工作的牵头揽总和统筹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扎实推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要深入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发挥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

(三)吸取教训,强化整治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43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隐患,加强对工矿企业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违规作业行为。

(四)强化督查,整改隐患

专项行动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行动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重点督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2次辖区内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要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校等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组织开展专家互检互查、专家会诊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五)约谈警示,从严追责

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约谈警示。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给予停业、降低和取消资质的处理。

(六)健全制度,畅通信息

1. 工作信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周报送1条工作信息,主要反映“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等信息,信息要注重用数据和实例。

2. 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周报送1条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每月底前,报送1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4. 总结材料。20141210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主要包括开展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七)统计制度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统计专项行动期间督查检查次数、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以及实施处罚等情况,每周四16时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进度表(各项统计数据均要有支撑材料)。

(八)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

(九)“黑名单”制度

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十)标本兼治,构建机制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

 

附件:许昌市2014年建设安全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许昌市2014年建设安全及“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耀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长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占力      建筑管理科科长

              陈功宝      城乡建设科科长

              安留功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段超杰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主任

    郭建军  市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员:彭保华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谢 霞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裴军杰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副主任

    邱晓红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王占力兼任。联系人:彭保华、裴军杰,电话:43916692169028,邮箱:xjajz@163.comxcsjwc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