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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4〕138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9-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省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1412号)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了《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4730


 

 

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维护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1412号)和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1010,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求,发动一切力量,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形成和保持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底数,逐一明确督办责任,逐一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减少重大火灾隐患存量,严格控制隐患增量,着力改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张耀征书记任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附件1)。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工作。

三、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局属各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乡建设科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市政公用服务行业及市政公用工程工地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地对口部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建筑管理科负责组织全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工地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地对口部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物业管理科负责组织全市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地对口部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810日前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辖区内所属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和住宅小区开展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本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和居民回迁安置小区等单位,重点加大针对性排查力度。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经复核认定,最终确定为本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对于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突出区域,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对隐患具体情况、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制定整治计划。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810日前,向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排查摸底情况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台账》、《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台账》(附件23)。

(二)攻坚整治(810920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单位签订责任状,逐个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统一集中挂牌整治。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从8月起,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

(三)总结分析(9211010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归纳汇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和预防的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920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把握火灾防控主动权的重大部署,也是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站在保稳定、促民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群策群力,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排查,不留死角。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辖区内本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市政公用设施、燃气、公园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切实做到全部领域、全面覆盖、全面排查,全面摸清重大火灾隐患底数。

(三)分解任务,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时限、标准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定期考核、通报、讲评和督导督办等制度,及时研判分析工作进度和安全形势,准确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不落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及有关科室要结合重点工作落实督导,每月至少对对口部门开展一次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四)从严整治,严厉追责。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查科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同时,对开展专项行动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又不按期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接连发生亡人火灾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附件:1.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台账

          3. 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台账

 

 








附件1


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火灾隐患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张耀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寇宏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长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尹群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员:张宏涛    局办公室主任

            王占力    建筑管理科科长

            陈功宝    城乡建设科科长

            张维山    物业管理管理科科长

            席宏豪    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安留功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郭建军  市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王占力兼任。

联系人:王晓红,电话:3393379,邮箱:xjajz@163.com

 

 

 

附件2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4    

序号

所在县(市、区)

隐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

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性质,建(构)筑物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场所容纳人数,储存化学危险物品数量等。

 

 

附件3

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4    

序号

所在县(市、区)

隐患区域名称

区域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注:基本情况包括区域面积、建筑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