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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4〕121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河南宏伟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批评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7-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4年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许创文办〔20147号)精神,市住建局制定了创建方案,成立了许昌市建筑工程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市开展2014年建筑施工工地创文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了建筑工地创建工作承诺书,要求715日前各施工现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置全部到位。

    在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由河南宏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河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绿色港湾二期”项目,对许昌市创文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上不到位,在行动上迟缓不积极,没有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围墙创卫公益广告任务,导致市住建局被市创文办通报批评,严重影响了全市创文总体工作的进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营造干净、有序的城市环境,经研究,市住建局决定对河南宏伟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家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希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以此为戒,高度重视,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对照标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到位,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报。





许昌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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