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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4〕125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7-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在2014年建筑施工工地创文专项整治工作中,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未按照创建标准和时间节点对施工现场开展整治活动,存在施工现场围挡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场内材料堆放混乱,未采取降尘措施等问题。以上问题经发现后,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先后多次下发书面整改、停工通知、通报批评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但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该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整改不力,使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落实整改,严重影响了全市创文总体工作的进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严肃纪律,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按时完成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给予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限2日内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一、北大附中许昌校区

建设单位: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达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安福苑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土产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馨怡佳苑小区

建设单位:许昌市农场;

施工单位:许昌鸿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省宏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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