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全力做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1-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安排,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住建行业各个领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1月25日印发了《关于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全市住建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各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局机关科室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了行业防控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具体要求,夯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行动落实。突出疫情防控重点,针对游园场所、物业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1月26日,市西湖公园临时关闭,对园区公共场所、动物园开展全面消毒,实施安全防控网格化管理;为护城河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对管理区域的公共场所每天进行清洗消杀;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新冠肺炎防控的的通知》,要求各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在管项目认真采取防疫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宣传,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对电梯、门厅等公共区域要增加保洁作业和消毒消杀频次。加大对外来车辆和人员的识别管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是全域覆盖,履行行业责任。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全力做好全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房地产领域,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暂停售楼处及门店经营活动。保障房领域,印发《关于做好住房保障领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排专人加大防控措施宣传,督促租户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公租房租户中外来务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村镇建设领域,印发《关于做好村镇建设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暂停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房建设试点施工和镇区综合整治调研指导工作。同时住建领域勘察设计、科技标准、市政公用等行业相继印发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自我防护力度,注重做好办公场所、作业区的通风和消毒工作,履行好行业社会责任。

四是完善标准,全力做好防控。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疫情未解除前,全市所有市政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得擅自复工,不得允许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工地,留守人员每天对市政建筑施工工地内值班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灭杀。同时,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许昌市建设工程节后复工标准》,疫情解除后,对达到复工标准的市政建筑工地,严格制定复工计划和疫情防控措施,报属地住建部门批准、市住建局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