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新冠肺炎防控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1-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市于2020年1月25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根据局党组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实际,现就物业服务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根据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许肺炎防指﹝2020﹞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请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督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防控工作。

二、多策并举,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通知属地物业服务企业制定


防控方案,抓好防控措施的落实,要充分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横幅、标语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宣传。物业服务企业一线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防控手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上岗,每天对小区内游园、楼道扶梯、电梯轿厢、电梯按钮和公共扶手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灭杀,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对进出小区的本地车辆进行严格查询,对于外地牌照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内部。强化值班值勤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出入口设立防疫值班岗,24小时实行监控,严格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对出入小区的人员的询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到所属社区。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特别是武汉返许人员,不论是否存在新冠肺炎症状,要及时登记上报,并劝阻其不要随意走动。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责任,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指导和督导工作,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管控,全力以赴做好物业服务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联系人:陈绍军;电话:13937436649。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