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1-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市于2020年1月25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按照局党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建局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指导我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实施。

组  长:孟  静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占力   市住建局房产科科长

郭仁伟   许昌市房屋租赁交易管理处主任

成  员:各县(市、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局长、房产股股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房产科,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房产科科长负责。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全市各房地产售楼现场、经纪机构门店从即日起暂停营业、关门休市,并做好现场消毒,对值守人员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各属地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督促工作。

(二)从即日起关闭商品房和存量房网签系统,暂停房屋交易。

(三)有关企业要密切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尤其是外地员工返许后的登记工作,发现疫情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属地政府。

(四)对由开发公司持有、经营或使用的商业、办公类物业、楼宇,加强现场消毒防疫措施,不留死角。

(五)请各相关企业以生命和大局为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市住建局房产科0374-2166696

(七)联系人:王占力,18839960039;陈娜,13937466216。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