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科技与标准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1-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建局、相关部门及企业;

根据局党组工作部署,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成当前的大事抓紧抓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单位内部防控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组织、部署好本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定期对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做好往来疫区人员信息汇总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到外地,特别是疫区;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发现疑似病例等情况,立即启用应急响应,并将处置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


疾控部门。

三、做好新型墙材行业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局科技与标准部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部门及建设工程标准定额部门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责任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要加强建筑科技与标准和新型墙体材料领域的从业人员自检,切实关注回流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武汉及武汉周边城市回流人员的身体状况。要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饮食、饮水、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注意做好办公场所通风和消毒工作。涉及建筑科技与标准领域、新型墙材企业和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企业,服从属地社区的统一要求,暂时停产,直至另行通知或疫情解除。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