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全站、代建中心: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市于2020年1月25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根据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现就建筑施工领域疫情管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疫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实施工作。
组 长:尹群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延昭 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吴 峰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安留功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卢 珂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建管科科长、质监站站长、安全站站长、招标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领导小组办
公室主任由朱延昭同志兼任。
二、落实防控措施
(一)疫情未解除前,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得擅自复工,不得允许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工地。
(二)建筑施工工地现有留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和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上岗。留守人员每天要对建筑施工工地内值班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灭杀。
(三)各县(市、区)要安排人员每天进行巡查,对未严格采取防疫措施的工地,要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并严格进行处罚。巡查人员在巡查时要加强对自身的防护工作。
(四)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现有施工工地留守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人员出现变动的,要及时上报。
各县(市、区)现有建筑施工工地留守人员台账,请于1月28日下午15:00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xcjzglk@163.com。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请于每天下午17点前及时报送,市局将不定时进行抽查。
联系人及电话:朱延昭,15993656665;郭亮亮,18236838613。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6日